从今年7月1日起,丹阳市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8100元,下限调整为1770元,职工缴存额的上限、下限都比去年有所提高.此次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及社会团体. 截至目前,丹阳全市累计有101483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47.86亿元;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26.94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1.89亿元、2464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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