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8月,全市公积金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类占比最高,达到82.86%,其次是离退休提取和离职提取,分别占9.20%和7.69%.但是,用于支付房租的比例非常低,才占提取额的0.18%.
其实,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在嘉兴早就可行了,但是为什么提取比例这么低?手续复杂可能是主要原因之一.昨天审议通过的《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的建议》共涉及两大方面的调整,其中之一就是简化租赁商品房提取公积金的手续.
过去,职工租赁商品房后,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不少材料,包括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房租支付凭证、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而且每人提取限额500元/月,很多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能因手续麻烦、提取额低而放弃.
调整后,每人的提取限额将有所提升,从每人500元/月提升到700元/月.更为重要的是,提取手续将简化,房租支付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等材料不再需要提供.
调整的另一大方面是规范同一套房在一年内反复交易的提取行为.之前,一套房子只要进行了交易,买房人就可以按流程提取公积金."这样就给了一部分人违规恶意套取公积金的机会,公安机关已经查获了相关案件,有人通过一套房产的反复交易为人套取公积金牟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曹静平说.
调整后,凡职工购买自住产权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该所购住房在一年内仅能提取一次.如该住房在一年内已有提取记录的,不允许再次以相同理由提取(职工配偶或未婚子女、父母账户除外).
昨天审议通过的另一事项--《关于提请要求增加委托承办金融业务银行的建议》中提到,建议同意浙商银行嘉兴分行、华夏银行嘉兴分行承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曹静平表示,以上调整已经审议通过,相关部门正在准备正式文件,文件将于近日印发,具体调整内容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