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正式开始,调整通知已通过"淮安公积金网"向社会公布. 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1998年12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包含原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计缴基数与比例按照各地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执行. 据了解,市公积金中心以及各县区分中心将陆续开展缴存基数调整培训工作,解读政策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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