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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式发布限价房销售新规

  5月26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正式发布《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北京市曾于5月7日就该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住建委称,在5月7日至14日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136条.普遍认为《通知》是落实"房住不炒"的具体措施,有利于保护刚需家庭的住房需求,但也提出了对不收购转化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可能存在暗箱操作、通过捆绑精装修等方式变相涨价、以及房屋质量方面的顾虑等问题,建议加强对开发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
  因而,相比起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正式文件中对不转化的限房价项目增加以下内容:"开发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挂牌文件中关于建设标准、限定的销售均价和最高销售单价的要求,在销售时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不得强制搭售其他产品、服务,不得捆绑精装修,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通知》中主要规定,限房价项目可售住房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高于85%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按限价规定自行销售;比值不高于85%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
  文件中提到,比值高于设定比例的,由开发建设单位面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进行销售,所售住房为商品房,但应取得分户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比值不高于设定比例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获得销售限价占评估价比例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比例产权相应转化为市保障房中心代持的政府产权份额.
  设定比例暂定为85%,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市场变化和销售情况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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