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住房提取额不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挂钩,每年提取一次,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及其配偶提取年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租金,提取月房租额不得超过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租金水平批准的最高额度.
在税收方面,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20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动产,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收入,减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金融政策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租赁市场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向住房租赁企业、进入住房租赁市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分期还本等符合经营特点的长期贷款等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