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发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自10月15日起,停止受理"商转公"等四类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业务. 《通知》表示,对于商品房期房或经济适用房期房贷款的,停止受理购房人全额付清房款后提出的贷款申请;取消"过户后二手房贷款"业务,停止受理购房人购买二手房办理完房屋权属过户登记后提出的贷款申请;停止受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对于"现房贷款"的,停止受理借款人收取贷款资金情形的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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