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建筑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职工生活.从即日起,如需在多层住宅安装电梯的职工,可到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
据了解,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宁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实施办法》.从即日起,有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安装电梯的职工,可到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进行办理.
据悉,此次提取公积金的范围为:本市既有多层自住住宅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申请资料有: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不动产证原件、房产管理部门同意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批复、《加装电梯项目资金分摊表》、备案的电梯竣工验收报告.如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配偶的公积金提取额度合并计算,不超过除去政府补贴后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确认测算的所在楼层应个人出资的额度.
提取时限: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一次性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