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本月起菏泽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全市通办".
从本月起,菏泽市民在菏泽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即可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同时将推行电子化采集方式,取消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部要件材料的复印件.
在取消要件材料的复印件方面,确需留存复印件的,由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负责复印存档.在扩大 "全市通办"业务范围方面,缴存职工可就近选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业务申请要件材料则按照菏泽市现行提取管理办法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