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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西安住房公积金新版业务系统已于4月4日正式上线运行.为便于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进行了调整.
  取消前置银行卡签约流程,职工只需持有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委托的17家银行一类借记卡和相应的提取资料就可以办理提取业务.中心委托银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601328)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601818)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601169)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601166)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60003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601998)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做过签约的职工可以直接选择原有银行卡提取公积金.
  出境定居提取、职工在职去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以前需要在中心下设机构才能办理,新系统后,办理此类业务的职工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就近在中心委托的116家银行网点或办事大厅办理.
  职工内部转移业务由职工本人办理调整为单位经办人办理.新系统办理提取转移业务时,需要提供本人手机号码录入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才能办理业务.办理提取业务过程中,先打印提取凭证,经由职工确认签字后,再扫描资料继续办理.职工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提取,取消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连续两年以上失业证明.本人或受委托人凭身份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在中心委托的116家银行网点或办事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