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我市开始调整2019年度(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全市职工及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汇缴2019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据悉,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800元,缴存基数下限常州市区(含武进区)为2020元,金坛区和溧阳市均为1850元,并统一从7月1日起执行.
据悉,我市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等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均属于本次调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