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开始受理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了。22日,该中心发出流程提示,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
缴存单位6月份汇缴的住房公积金在该中心入账后,单位经办人员应携U盘到该中心归集科拷贝调整数据表。之后,按照规定对调整数据表进行调整,打印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最后,单位经办人应携调整数据表及电子格式到该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7月份人员如有变动,单位应与基数调整业务同时办理。人员增加在Excel表尾输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工资额;人员减少在Excel表中把其工资调整为零,并附带加盖单位公章的离职证明或退休批文等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