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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期房的贷款职工,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了贷款抵押准入手续,并且愿意为其提供阶段性担保或协助办理预抵押手续的,可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阶段性担保或期房预抵押;如果因为购房者已交全款等原因,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愿为购房者做阶段性担保或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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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德州市住房公积金自由职业者缴存管理办法》,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在德州市社保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自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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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规范改进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租房提取方面,每年提取一次,能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房租发票原件的,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租发票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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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缴存职工,释放人员担保压力,更真实地反映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主要涉及自然人担保变更及征信报告审核. 实行多个自然人担保贷款的,可根据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在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及剩余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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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职工自住性购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和房价过快增长,德州市对现有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将作出调整.其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此外,在不得对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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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和房价过快增长,德州市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规定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时,首付比例上调至30%. 据悉,本次调整将职工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上浮10个百分点,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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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起,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受托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今后,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运用组合贷的方式,凡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均可申请办理. 据了解,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应同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