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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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统计局统计的我市2018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省政府最新发布的全省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我市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下线和缴存比例自7月1日起调整.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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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该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执行新政策--根据兰州市统计局发布的我市2018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省政府最新发布的全省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数据进行调整. 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且最高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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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治理住房公积金领域乱象,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5月21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信件或上门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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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发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自10月15日起,停止受理"商转公"等四类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业务. 《通知》表示,对于商品房期房或经济适用房期房贷款的,停止受理购房人全额付清房款后提出的贷款申请;取消"过户后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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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建部"双贯标"(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应用系统)验收组对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贯标"工作进行验收检查. 验收组召开验收工作会听取了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贯标"工作开展情况陈述汇报,观看了系统应用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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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两会中,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切实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规定》的提案。近日,该提案已办复。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答复,目前,该中心所有业务大厅内部工作时限均已严格控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同时该中心呼吁建立办理住房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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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解决因企业破产、关闭而造成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管理职能缺位问题,保证该类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结算等业务不受影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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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的,应提供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房价总额30%以上的付款凭证;或提供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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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应在核定月缴存额后,于每月发薪之日起5日内到业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1、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人数、金额与上月相同的,直接提供与上月缴存金额一致的支票。 2、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人数发生变化的,先到业务大厅领取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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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频道为市民提供兰州住房公积金查询服务,同时可了解更多关于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缴纳比例最新政策,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有效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