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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买房、还贷等公积金线上业务开通后,近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添六项线上服务.如今市民只需坐在家里,动动手指就能在网上轻松办理辞职失业、支付物业费、加装电梯、支付经济适用房首付款等六项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据悉,此次开通的网上受理业务包括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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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鲁厅字〔2018〕31号)等文件要求,本着方便职工、一次办好、提高办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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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德州市住房公积金自由职业者缴存管理办法》,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在德州市社保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自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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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政策调整,自2018年10月26日起取消委托按年提取还贷业务,原签订的委托按年提取还贷业务失效. 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贴息贷款),且贷款尚未还清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可按照《济宁市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办理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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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通提业务的通知》,凡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不再限定由缴存归集点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提高服务水平,方便缴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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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邹城市分中心服务大厅已全部搬迁至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9-42号窗口,并开始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9月6日起,邹城市分中心原服务大厅(名仕豪庭小区南门西50米路北)将全面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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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住房提取额不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挂钩,每年提取一次,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及其配偶提取年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租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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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好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进-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打造群众满意窗口,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统-部署,滨州市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大厅于2018年7月24日实施搬迁. 办公新址:黄河十二路、新立河西路三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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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规范改进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租房提取方面,每年提取一次,能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房租发票原件的,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租发票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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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住建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